消防救生軟梯消防“綠色通道”服務指南
發布日期:2018-08-16 作者: 點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造工程可展開消防規劃審閱、檢驗效勞指導工作,準備長沙消防器材,進入消防批閱“綠色通道”:
流程: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禮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消防服裝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五萬平方米的賓館、飯館,建筑總面積大于十萬平方米的商場、市場;
(四)總儲量大于十萬立方米石油化工貯存場所; 消防救生軟梯工程
(五)“十二運”相關配套工程;
(六)其它省級、市級重點工程D類滅火器;
(七)主體現已批閱結束的項目因規劃局部改變,消防規劃需局部調整的建造工程。
證明文件
契合條件的上述建造工程在申報消防規劃審閱時如無法供給規劃答應證明文件,消防部分應對建造工程消防規劃文件展開審閱效勞指導工作,對存在問題的,應指出建造工程消防規劃存在的具體問題及其技術標準,便于建造單位及時修正規劃,防止先天火災隱患形成,保證項目具有批閱要件后隨時批閱。